昨日,网友“lsbzfh”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自己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没想到是“酒托”,一起去咖啡厅被她坑了上千元,这个公安局能立案吗?之后,针对网友的情况,市公安局给予了回复,表示像这样的情况,因为属于个人同意付款,所以难以立案,还是提醒广大网友提高紧惕,不要被骗花了冤枉钱。市公安局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往年也有过类似的报案,近期“酒托”的频频出现,已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具体的查处行动还要协调联合市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同进行;“酒托”一般分工成网上聊天、约人吃饭、餐厅点菜、门外把风等几个组,而女性成员则往往“毫不客气”地点一些不知名称、成本低廉但标示价格非常高昂的所谓“高档”酒水、饮料或水果盘,不过,因付款是事主自己的行为,由于取证困难,公安机关很难立案。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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