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友“zjnbxsdc158”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投诉说自己目前没法领取失业金,这个应该到哪里去投诉呢?原帖如下:
您好,我是象山失业职工。在当地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不是本人意愿辞职),仅能领取此家参保的失业金,而不能领取前几家单位的失业金。如果要全部领取,就需要持前几家出具的上面两份证明书(是本人意愿辞职,单位当时没有出具)和劳动合同;否则只能领最近一家的。这是什么道理?
以上请市人社局向市就业局核实下:我县对领取全部失业金是否真的有此做法?为何要采用这个“无法实现”的方式?对此,市里至今有没有出台像我县说的那样方式及要求呢?有的话,可否提供相关内容和出自哪部文件或政策?市局负责全市对职工失业金的领取咨询投诉公开电话是多少?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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