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社区工作环境,推动社区服务职能正常归位,市政府纠风办、市民政局对社区盖章项目开展了清理和规范,有21项居民证明类社区盖章项目列入准入目录,41项未予准入。为确保居民群众各项公共事务办理得到落实,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对接协商,对未准入的社区盖章项目确定了后续解决措施。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一、准入的社区盖章证明项目(21项)
二、未准入的社区盖章证明项目(41项)
(一)取消的盖章证明项目(18项)
(二)职能部门自行负责核实的盖章证明项目(6项)
(三)居民需要到有关职能部门盖章证明的项目(17项)
宁波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宁波市民政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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