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学平险应该注意些什么?
1、学生保险投保自愿,学生家长请根据孩子是否参加全市统筹的居民医保,选择合适的承保方案进行投保。参加了市级统筹居民医保的学生幼儿,可选择《学生幼儿综合保险(居民医保补充版)》投保,未参加市级统筹居民医保的学生幼儿,则适合选择《学生幼儿综合保险(非居民医保补充版)》投保。
2、根据国家保监会规定,父母为未成年人投保的身故责任保额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若累计(含所有保险公司)超过10万元,则赔付以10万元为限。
3、为保障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权益,投保前请认真阅知保险公司发放的《告家长书》各项内容,尤其是保险待遇、保险金额、责任免除、特别提示等内容,如有不解,可致电保险公司进行咨询;若未收到《告家长书》,应尽快联系学校或向保险公司索取。
4、学生或学生家长在清楚了解《告家长书》的有关内容后,需完整如实地填写“学生家长委托投保回执”单,并亲自签名递交学校或保险公司。
5、学生保险个人保险单作为理赔申请材料之一,学生或学生家长应妥善保管,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