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2]80号)精神,2012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8月22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网上报名: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面试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至24日16:30,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www.ntce.cn,按网上提示和要求操作,输入个人报名信息。
三、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缴费:面试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完成后,考生还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8月26日至27日16:30,到统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核查、缴费等确认手续。其中,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一律到浙江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一律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仅限于宁波考区通过笔试的考生),到宁波教育学院环城校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区的考生到相应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
各现场确认点具体地址为:
面试收费仍按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批准的原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
四、面试时间与地点: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本次面试时间为2012年9月22日至23日。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师范大学,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点另定。面试考点的具体地址、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及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的通知。
考生注意:
1.现场确认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前往确认点进行身份确认。
2.现场确认主要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照片信息检验、收缴考试费用等。
3.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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