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切实保护农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日前,江北区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决定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需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并同时完成其中的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未按期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地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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