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公交新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事情发生在丽园北路与新典路口往联丰方向,我停在右转弯旁的直行车道,对方是停在我左侧直行车道。绿灯同时起步的,(前方在修地铁,把三车道变成右侧一车道了)也就是说只剩我直行的方向是可以通行的,当我车行驶在快要两个变一个时,左侧的车就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直接硬并道了,她反光镜刮到我左侧中间部位,我当时就停下了,而她从刮擦后没有停下还继续往前开了大约50米才停下。假如他当时也停下,我估计两车都没有多大事的。这事故造成我车2米长和一公分的划痕,而她反光镜松动和一点油漆。这事故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正常的在开,是她来刮我,交警却怎么说我也有责任,那我当时应该怎么开啊?她在前面,我还能看到让让她。我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请问这责任是怎么定的?点击进入原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