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 新_图说民生
12层及以上住宅需配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新版《住宅设计规范》8月1日起施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7月30日 10:34

  

  “近期我快被开发商逼死了,必须加班加点赶图纸。”在本市一家建筑设计院供职的建筑师小柳昨天这样叹道,“如果在8月1日前没能把施工图送进审图机构,开发商不但需推迟开工,还可能被要求对原先设计好的建筑外观、套型等做大改动。”

  这一切,主要源于8月1日起将施行新的《住宅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其中对住宅电梯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高层住宅将设可进担架电梯

  据了解,相比2003年版的规范,此次新规范中对住宅楼盘设计影响最大的一个变动是:新规要求总层数在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且其中一台要可以容纳担架。新规同时明确,如果一栋12层以上的住宅楼由2个及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12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但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5层。

  市设联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陈建霞认为,新版规范是根据当前住宅建设的趋势做出这一改动的。“对12层及以上的住宅,规定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主要考虑到其中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居民可通过另一台电梯通行。”

  “住宅楼要有可以进出担架的电梯,这是很人性化的一个规定。”甬城一家审图机构的审图员张小姐认为。

  当前,甬城新建的高层、超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一旦住在高层住宅中的居民突发疾病,如无可进出担架的电梯,或影响病情。“像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患者,在抢救和运输时都必须平躺。如果担架运输只能走楼梯,肯定会耽误抢救时间。”张小姐说。

  电梯尺寸变动“牵一发动全身”

  但对于开发商而言,住宅楼设计中改普通电梯为可进出担架的电梯,按本地一家房产公司的工程副总的话说,是“相当麻烦的一件事”。

  目前,为尽量减少公摊面积,住宅楼所用电梯一般会走“经济路线”。据了解,像载重630公斤(8人)的住宅电梯轿厢的宽度普遍为1.1米、深度1.4米,对应的电梯井道尺寸为1.7米×2.1米。

  而尽管新规范对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尺寸未作明确,但业内人士参考电梯技术规范分析,认为如果是容纳可拆卸的担架,载重量至少应达到1000公斤,那电梯轿厢尺寸最小为1.1米×2.1米,对应井道尺寸1.8米×2.6米;如果参考医院病房电梯,则载重量最小应达到1600公斤,轿厢尺寸最小为1.4米×2.4米,对应井道尺寸2.4米×3.0米。

  显然,可否容纳担架,会关系到电梯井的大小。而这方面的改变,将直接影响到整栋楼的平面布局,包括房屋套型、等候电梯区域面积等均要作相应变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搭不上“末班车”,开发商需返工

  据建筑师小柳介绍,本地开发商设计楼盘,从前期调研、初步设计方案成型到做扩初、出施工图,通常耗时一年半载。“等到已经在出施工图的时候,说施工图要大改,那意味着整个设计都要返工。”

  而除了设计变动增加时间成本外,新设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还将增加开发商的建设成本———这必然会反映在房价上;对于购房者而言,则意味着可能增加公摊面积。“也就是说,购房者花更多的钱买的房子,实用面积或者说得房率还要降低。”有本地房产公司人士表示,在楼市需求有限、大家都在抢客户的当前,没有开发商愿意干这种事。

  于是,近段时间,手头有住宅项目已设计完成的开发商,逼着建筑设计院加班加点尽早出施工图,以赶在8月1日新规范正式实施前送审图机构审查。

  “8月1日之后送审的图纸,如果不符合新规范要求,我们是不会予以审核通过的。”本地审图机构负责人士表示。而施工图审核通不过,意味着无法进行后续的施工招投标、领不出施工许可证,即楼盘无法动工。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也称,住宅楼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这是一项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达到的要求,他们将会严格按照新规范执行。

  相关

  链接

  新规范中的这些规定你可能会关注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其中,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平方米。

  -双人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平方米,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平方米;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为其预留设置位置及条件。三件卫生设备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米。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米,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震的构造措施。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应有自然通风。在隔声、降噪方面,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分贝)、夜间不应大于37dB。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何巧巧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输入答案: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