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今年6月底,江东区卫生局开展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经过核查确认,兴宁门诊部不良执业行为年度累计积分为12分。依据《浙江省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卫生部门于7月2日对其下达了给予一个月暂缓校验期,在暂缓期内不得执业的处罚。但该门诊可以在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江东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7月6日至8月4日的暂缓期内,一旦发现该门诊擅自执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市民发现,兴宁门诊部在暂缓期内擅自执业,可以拨打江东区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96301举报。
吊销执业许可等于断了“财路”
江东兴宁门诊部其主要业务就是妇科,而现在不仅被停业一个月,更严重的是吊销其妇科专业执业许可,这对该门诊部的打击可想而知。
记者采访了一位业内人士,他认为,对兴宁门诊部来说,吊销妇科专业执业许可比一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的处罚来得要重,也可以说是断了它的生财之路。因为,兴宁门诊部大约70%的营业收入来自妇科专业,取消妇科专业执业许可,兴宁门诊部将难以维持生计。
记者调查发现,兴宁门诊部不仅仅是今年多次违规,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校验整改”。兴宁门诊曾因有违规行为被查处过4次,其中3次是整改,1次是处罚。
整治医托管理办法将出台
在有关兴宁门诊的投诉中,很大部分都涉及到“医托”,但是这次令它吊销妇科专业执业许可和暂缓校验期一个月的却是“超范围执业”。业内有关人士直言不讳:那是因为医托查起来太难。雇佣医托的很多民营医疗机构证件上都是合法的,因此无法认定他们与医托的关系,无法确定他们骗人的事实,也不能因此进行处罚。
多年来,我市卫生部门多次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打击行动,虽然抓获过多名“医托”,可是,都只能是做了笔录之后,不得不放他们回家了,也无法有行之有效的处罚。
宁波市卫生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缺少非常有力的证据和处罚措施,他们无法对一些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特别是拉病人的医托该怎么处理,更是一道无解的难题。所以,若要根治医托现象,唯一办法就是从源头上去控制,对民营医疗机构采取强有力的处罚,而这样就需要法律依据。记者了解到,《宁波市整治医托管理办法》(草案)已经成文,并已列入2012年度政府规章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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