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飘雪无痕005”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图片是柳馨花园小区的部分车棚、车库出租给外来人员租住的状况,目前该小区车棚、车库出租提供人员居住情况严重,租住人员吃、喝、拉、撒在里面,小区的绿花带成厕所,居民在自家阳台上停留,一不小心就看到撒尿的人员,地上污水横流,外来人员因为生活习惯,在车棚、车库内烧煮食物,油烟、辛辣味呛人,居住在楼上的居民无法开窗通风。因为车棚、车库的功能不属于人员居住,因此而带来了的一系列卫生、安全、消防、绿花、健康等问题,早几年在近处的金都佳园就发生过一起外来人员居住在车棚中不小引起的火灾而死人的事件,柳馨小区在前天下午在居住人员的车库中发生了火灾,幸亏及时扑灭,才没有引起更严重的灾情。居民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过,都是踢皮球似的推来推去。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4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毛光烈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车棚车库的使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几年来,看看柳馨花园的现象,就明白了市政府原来出台的是一份白纸。
这事究竟哪些个部门管:城管、公安、消防、街道、卫生、环保、物业、社区、绿花???
点击进入原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