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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今年1800亩指标专项保障小微企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7月11日 17:39

  市国土、经信部门近日出台政策,鼓励、扶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缓解小微企业用地供需矛盾。

  今年我市从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专项安排5%约1800亩的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小微企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专项指标实行统一管理,逾期未使用的,全部收回纳入市统筹指标管理。

  小微企业专项指标使用原则坚持规划先导,强调整体管控,严格控制专项指标使用范围。各县(市)区要以小企业创业基地为重点,在各级开发区(园区)或重点乡镇范围内,以“园中园”或独立设置的形式,每个县(市)区合理确定2个至3个小微企业集聚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编制区域专项规划,明确四至范围、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专项指标原则上必须用于小微企业集聚区范围内,防止小微企业“四处开花、村村冒烟”。

  专项指标主要用于小微企业集聚区内新建各类标准厂房和生产生活性配套设施,一般由园区管委会或乡镇政府及委托的国有投资公司统一组织报批、建设和管理。引导和鼓励小微企业通过租赁、买卖等多种形式获得生产厂房。因生产工艺需要确需新建特殊生产厂房的,由园区管委会或乡镇政府及委托的国有投资公司按需要建设后租赁。

  鼓励建设多层厂房,适当降低绿地率,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新建的标准厂房应优先保障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类型小微企业,严格控制用于技术含量低、生产污染大、经济效益差的小微企业。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表示,使用小微企业专项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履约保证金和分阶段权证管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擅自办理转让手续。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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