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手机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说,宁波电费的第一档是如何计算的呢?
之后,市电业局就给予了网友很详细的电费计算方法,原帖如下: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2〕169号)精神,2012年7月1日起,对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进行调整,
一、实行按年实施的阶梯电价政策方案,即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中的各档阶梯电量从现行按月用电量实施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实施,阶梯级数仍为三档。
二、阶梯累进加价标准: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度及以下)不提价,仍为每度电0.538元;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度)加价5分钱,为每度电0.588元;第三档电量(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加价0.30元,为每度电0.838元。
三、峰谷分时电价仍由客户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供电部门免费安装。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度电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均同步提高5分钱、0.30元。
四、合表用户本次电价不调整。
五、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政策。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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