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安全监管总局与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进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出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目标;二是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楼院、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等单位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责;三是确定了以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防火灭火工作、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任务;四是为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督导奖惩等工作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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