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yangjiedfc”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宁横路嵩江东路路口,北往南违规掉头车辆多,电话联系鄞州交警后,半年多了也没有改观。春园路及附近一带车辆,不能直接沿宁横路往北,需到路口掉头,我的理解是,掉头车辆应在宁横路左转弯待转区,等左转灯亮,再掉头。现实是,一些掉头车辆不进入左转弯待转区,致使左转弯车辆不能进入左转弯待转区,高峰时期严重影响通行速度。更有甚者,直接横跨人行道掉头,而且不看红路灯,严重影响行人安全。建议在人行道设置路障,并加强管理。另外,最近发现在鄞县大道的前河路口,即原鄞州交警大队门口,也是如此。这里绿化带比较宽,是否可以直接设置掉头区?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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