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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巴基斯坦不合格饼干被销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6月28日 15:01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 周燕华 蒋文莉) 6月26日下午,一批300箱、1356公斤的原产于巴基斯坦的饼干和薯片因卫生指标不合格,在宁波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处理。

 
 
 

  2012年5月,一批小食品从阿拉伯海岸国家巴基斯坦首次来到宁波口岸。宁波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这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过程中,发现该批货物5个品种中有3个品种存在不同原因的卫生指标不合格。其中比斯科尼巧克力夹心小园饼的菌落总数项目超标;比斯科尼椰子曲奇的菌落总数项目超标;酷乐兹皱薯片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超标。检测值分别超过国家强制标准限量值的2倍;10倍;4倍和7倍。根据相关规定,检验检疫部门立即对该批货物实施了卫生指标不合格判定及实施监督销毁的决定。

  据进口企业负责人称,目前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对进口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因为南亚国家巴基斯坦的食品独具特色,经过精心挑选后决定引入该5个品种的食品。没想到第一批就碰到了不合格的情况,在接受处理的同时也表示将加强对国外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控制水平的掌握和产品质量的控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食品中的重要安全性指标和卫生质量指标,它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食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也向广大进口食品商和拟进入进口食品行业的贸易商提醒,在进口食品的选择上,除了产品的色香味等感官指标,国家安全国家标准中的强制卫生指标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同时,还需要对国外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控制水平等要有全面的了解,真正做到对产品质量的有效掌控。

  据统计,2012年以来,宁波口岸已检出不合格食品492批,涉及金额480万美元,其中卫生指标不合格实施监督销毁或监督退运的食品40批,金额6.9万美元。极大的保障了宁波口岸的食品安全。

  新闻链接:《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第144号令)第十八条明文规定: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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