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关于强迫离职后,鄞州失业金如何领取的问题?
市人社局下属鄞州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本地城镇户籍人员应非本人意愿离职,可到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管委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外籍城镇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农村户籍人员到单位经营场所所在地镇乡、街道、管委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城镇户籍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目前领取标准:1048/月;农村户籍人员领取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目前领取标准524/月。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资料:
1、与原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2、原用人单位开具的《鄞州区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证明结束劳动关系的资料;
3、原用人单位报送的失业人员档案、社会保险终止单;
4、身份证及复印件;
5、户籍证明资料(非宁波大市户籍失业人员需提供暂住证、居民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农村户口无须提供);
6、一寸免冠近照2张(农村户口无须提供);
7、鄞州银行卡(个人结算户)及复印件。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28830089。点击进入原帖
相关阅读>>
·[市住建委回复]青林湾居民楼平台有积水
·[市环保局回复]荣安琴湾北面的臭气仍在
·[市发改委回复]管道液化气为什么降价?
·网友:对高速公路车道限速有疑问,求解
·网友:轨道交通施工时间求调整,吃不消
·网友:养老金交了10年,现在能领出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