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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局回复]询问目前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6月06日 15:04

  前日,网友“woodwest”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关于现行的“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并提出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昨日,市环保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LZ你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契税优惠政策调整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时间界限:一手房(商品房)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交付结算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二手房(存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房产交易受理日期为准。家庭唯一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为准。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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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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