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执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我市粮食安全责任的落实,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马卫光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2年《粮食安全责任书》。责任书规定:县(市)区政府根据保供稳价工作的要求,科学测算确定本行政区域粮食需求数量,落实相应保障供给措施,切实搞好粮油市场调控,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逐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制定的粮食生产政策,根据当地实际,增加财政投入,采取有力的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宁波市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储备计划足额到位,并逐步优化储备粮品种机构,晚稻谷储备比重占储备规模30%以上;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市场实时监测和价格预警,健全应急供应网络。责任书还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并列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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