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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回复]请教关于婚后财产的问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6月05日 16:15

  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关于婚后财产的问题:在结婚之前我父亲给我购置房子一套,房产证上是我名字。现在打算卖掉,重新再购置一套。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婚后财产?如果继承的话,这个财产是否也是属于婚后财产?

  昨日,市司法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这位网友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有值班律师答复如下,请予参考:

  1、所谓的新婚姻法应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而不是新的婚姻法。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该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3、旧的房产已经登记在你的名下,不存在继承问题。其他财产继承问题,如果遗嘱明确遗产归夫妻一方继承,那么是个人财产;如果不明确或者是法定继承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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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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