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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印象天一”之《商圈之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5月31日 15:51

  为进一步加强天一商圈党建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丰富党员职工精神文化内涵,提升商圈的品牌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印象天一”之《商圈之歌》(题目暂定)征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歌词突出主题、内容健康、意义深远。要求能反映商圈特色,体现青年党员的个人魅力,展现商圈独特的文化底蕴。歌词题目可自行拟定。

  (二)歌谱及配乐要求紧扣歌词精神,激情高昂,便于多种形式传唱、演出。

  (三)歌曲主题围绕商圈党建。

  二、征集方式

  (一)署名申报。以个人投稿为主。词、曲须一并投稿。投稿者要求提供纸质或可修改的词、曲电子文档,并报送《征集申报表》。若提供电脑配乐制作的歌谱纯音乐、配乐演唱录音,以MP3格式为主。

  (二)时间步骤。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投稿结束后,将广泛征求天一商圈党员职工意见,结合评审专家意见,最终由街道党工委决定入选作品。

  (三)投递方式。

  1、邮箱:投稿者将内容发送至tysqdj@163.com。

  2、传真:投稿者将内容传真至87008685。

  3、邮寄:投稿者将内容邮寄至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员服务中心。

  来信封面注明“商圈之歌征集”字样及投稿人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等。

  (四)资料处理。所有来稿词、曲、视听作品等一切资料,不予退还本人。

  (五)奖项评比。商圈党委将于6月15日之前组织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五名,获奖者将获得相应证书及物质奖励。

  三、权益承诺

  (一)原创承诺。提供歌词、歌谱要求均为本人原创,并且从未在任何媒体、刊物发表,也未在任何场合演出过,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若一旦发生争议由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产权承诺。天一商圈综合党委将保留对最终所选曲目的词、曲作者署名权,其它知识产权归商圈综合党委所有,商圈党委可对选定曲目的歌词、歌谱进行修改。

  (三)规定承诺。来稿即同意本“征集活动”中的所有规定。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一商圈综合党委所有。

  四、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戴雯颖,联系电话:87008683。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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