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2012年宁波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认真推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监督指导、业主自觉实施”的强制免疫模式,对散养畜禽全面实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集中免疫,对规模养殖场实施规范的免疫程序。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全市共累计使用生猪口蹄疫疫苗101.87万毫升,免疫生猪43.91万头;使用牛羊口蹄疫疫苗8.75万毫升,免疫牛羊5.25万头次;使用猪瘟疫苗127.72万头份,免疫生猪57.14万头;使用蓝耳病疫苗37.45万头份,免疫生猪34.35万头;使用禽流感疫苗380.37万毫升,免疫家禽594.34万只;使用新城疫疫苗502.89万羽份,免疫家禽312.67万只,全市应免动物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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