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单车一族”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高新区新梅路与梅景路交叉口的映山红电器公司在渡架桥江河道取水,用于冷却塔冷却用水。按照“宁波市河道分级管理实施办法”需到贵单位备案。请问该公司有没有备案,有的话让我们看看,没有的话请处罚吧,最好让其移位!对面小区的住户深受其冷却塔的噪音污染,只能从其水源处想办法了,还请见谅!点击进入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