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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安置房质量问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5月21日 09:03

  近日,网友“ronguolong”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我们是慈溪东南片道路拆迁安置户(横河镇东相苑)。于2011年8月拆迁办分房后发现,入住房屋现浇楼板每层多处长条开裂、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多家安置户均有类同现象。我们也曾多次走访了包括慈溪市建设局在内的各级部门领导,提出要求修补及经济补偿的意见,但各级部门都是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拖延时间,基层管理者甚至以遮盖、庇护承建单位的手段来糊弄、欺压安置户。他们以所谓的“政策”为“依据”,只给我们修补,原先包工头承诺的经济补偿也分文不给。为此,我们想请教市领导几个问题:

  1.市建设局发布的2007年99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中规定工程竣工后要镶刻铭牌、公示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我们小区为何没有?安置户根本不知道承建、设计、监理等单位是谁,难道这些单位都见不得光吗?

  2.小区内15幢2号、16幢1号、21幢2号、18幢3号这样多层多处长条开裂、渗漏的房子难道符合《细则》第3条的验收标准吗?

  3.《细则》规定分户验收后要把汇总表送达每个住户作为《质量保证书》内容。我们曾多次提出要他们出示验收表,他们始终没有出示。我们小区为何没有这份《质保书》?验收表又不能见光吗?

  4.建设管理部门自己出台《质量通病》导则和《分户验收细则》,但又不去执行,这是不是在戏弄老百姓呢?我们真不知道像这样的劣质房是怎样验收过关的。难道广大的拆迁安置户们只能住这样的劣质房吗?

  5.《细则》规定对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住宅按合格验收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做相应的处理。既有这样的问题,但他们受处理了吗?这是不是又一种糊弄老百姓的条款呢?建设局设了管理办,但对这样的劣质房不闻不问,这个机构的器官是不是出了毛病?点击进入原帖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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