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城市刺猬”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听说市里要对三江口户外广告进行大整治,那么,设置在公共设施上的这些广告是否要进行清理,这些公共设置有:公交站广告亭、非机动车凉棚广告、地名牌广告,这些设置都是公共设施,但却被相关部门用来做商业广告牟利,这是侵犯市民权益的行为。
同时,要求公布这些收益的去向,就算允许公共设施做商业广告,收益也应该归公众,至少是财政的钱,这些钱用在哪里了,应该给公众一个交待。点击进入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