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手机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家乐福香菇酱,吃到大蛆虫,吐得死去活来,厂家蛮横无理!
5月1日,晚在家乐福中关村店购买。5月3日中午打开倒在香菇酱的盖子上食用,刚吃了少许,就发现一只蛆爬了出来。然后发微薄,并致电12315。下午海淀西区工商所联系我。我17:00左右带着香菇酱到达海淀西区工商所,同时到场的有:家乐福孙姓工作人员、代理商代表、厂家王姓工作人员。家乐福表示这与他们无关,并让香菇酱的代理商十倍赔偿。厂方王姓工作人员表示酱里面生蛆跟面里面生虫以及米里面生虫是一个道理,非常正常。并表示他们的产品质量非常好,可以去参观云云。
厂房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产品质量非常好,可以去观看等等。问我有什么要求,我答:我希望厂房能找出生蛆的原因,要求参观他们的制作车间。他们拒绝。后海淀西区工商所要求家乐福十倍赔偿。并告知我厂家愿意赔偿1000元,我拒绝,我只想让厂家找到生蛆的原因,并不要经济上的赔偿。
生产日期瓶盖上标注:2012/02/17M,并没有过期! 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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