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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烧垃圾,威胁居民健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4月24日 10:00

  近日,网友“二匹狼”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鄞州姜山雷孟德一墙之隔的创财服饰从小区交付起,到现在两年多时间,不时焚烧工业垃圾,初步估计一般一天烧3次,据邻居反映说焚烧的工业垃圾主要是工厂生产下来的碎海棉、碎布之类,焚烧时冒出的黑烟基本飘到我们小区里,小区里有很多老人和婴儿,请环保部门能出来制止危害我们生命健康的行为啊!

  网上查了些焚烧垃圾的危害:

  垃圾成分复杂,除厨余物、废纸、废木、废布等外,还有废塑料、废器具等,其燃烧产生的浓烟不仅烟尘量大、恶臭重,且烟尘中毒性物质多,经常接触此类烟尘,极易引发人体呼吸道疾病,甚至能够导致人体癌变,严重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如遇大风,垃圾池中未燃尽的垃圾还会被卷起,随风飘扬,遇到易燃物,也会引发火灾,导致公私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

  有关专家分析称,垃圾的成分极其复杂,焚烧时会生成一种多环芳香经化物,这类化合物可以通过呼吸道或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体内有机体未能抗御的情况下,可能会引起全身性的疾玻不少垃圾中有塑料制品和其它一些有害物质,一旦焚烧会产生大量烟雾、灰尘,甚至有毒物质,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的化合物等有害气体,还有不少致癌物质,对人体危害很大。

  焚烧时产生的二恶英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不易降解、存留时间较长,可通过大气、水的输送而影响环境,并可通过食物链富集,最终能造成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生殖和免疫系统受到破坏,并诱发癌症和神经性疾病,严重影响人类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点击进入原帖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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