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到同一个目的地,有多条高速公路可以选择,无论选哪条,高速通行费按里程最短的计算。从5月15日开始,这一情况将改变。昨天,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发布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对现行的高速公路收费模式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调整主要是在两方面:在全省高速公路实施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完善车辆通行费计费方法。
据介绍,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并不是按照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的,而是按照二义性路径收费,即相同起点、目的地间有多条高速,无论走哪条,通行费均按距离最短的那条标准计算。
5月15日起,走哪条高速就将按照哪条高速的实际路径收费。
此次变更,不但计费方式调整,计费方法也进行了调整。计费方法调整后,以5元为单位进行计费,2.5元(含)以下的归0,2.5元到7.5元的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需要注意的是,货车仍实行计重收费。而ETC专用车道还是用现行的卡,按照现行办法收费。
据介绍,此次调整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就是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和温州仍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相关提醒
5月15日起,开车上高速要注意两点
业内人士说,5月15日起开车上高速公路,驾驶员有两点要注意了。
不能走错路,走错路多掏钱。比如同样从A地上高速,到B地下高速,现在绕路了也没关系,都是按照最短的算,而以后,如果绕路了,要掏的通行费就多了。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不能把通行卡丢了,通行卡一丢,到底是走的哪条高速,就要费不少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