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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回复]公交车礼让行人,值得商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4月19日 09:24

  公交礼让行人,本来是件好事,可近日网友“书香—给力”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人行横道礼让行人,此举值得商榷,宁波是港口城市,居民生活节奏快,每条人行横道都让行人,会大大降低公交运行速度。该帖一出,还真的引来争议,两种说法,一种是机动车礼让行人应该的,不必商榷;另一种则赞同楼主的说法,公交等待一个行人悠哉悠哉地走过人行横道,这是浪费公众资源。但还是赞同第一种说法的居多。

  网友“朴尔曼”:机动车在过斑马线时礼让行人是应该的,有法可依。这无须商榷。需要同步跟上的,应该是同时通过媒体、现场宣传等力量和手段,再对行人进行宣传和告知,希望他们在过斑马线时能做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通过。

  网友“飘雪无痕”:说得对,机动车礼让行人《交通法规》的规定,必须执行,也是体现文明程度的一种表现,机动车在没有设置红绿灯的路口应该礼让行人,在设置有红绿灯的路口应该以交通信号灯为准,行人在机动车礼让之时,也应该快速地通过路口。我们时而是驾驶员,时而是行人,应该时刻在转换角色时为对方想一想。

  网友“无敌巨无霸” :公交车礼让是个很好的带头作用,应大力提倡,若现在打退堂鼓,必定助长不良风气,行人过人行横道就如履薄冰,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公交车运行速度上不去,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不应把责任全推给斑马线让行。你为图15秒快不让行,斑马线上撞到人,那就简直比慢还要慢。当然,以上所讲的人行横道都是非灯控人行横道,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还是应该以红绿灯为通过标准。另外过街设施严重匮乏,也是造成人行横道过多过密的硬伤。

  “自逸”:横道线让行人先走,公交车司机做得最棒,我认为应该大力提倡。

  最终,昨日市交通委给出了回复,原帖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答复如下:

  文明礼让斑马线是宁波公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予以执行。自2010年3月开始实施“文明礼让斑马线”两年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誉,在城市文明中起到了示范作用,也有效促进了行车安全。最后感谢您对宁波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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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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