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友“甬上浪子”在《对话·网上发布厅》上发帖询问:户口,怎样才能迁入人才交流中心,原帖如下:
本人在宁波大学毕业后,户口不符合江东人才交流中心各项规定无法落户,现在能转到宁波人才交流中心吗?在宁波有固定职业,按规定缴纳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今日,市人社局下属宁波市场管理办回复该网友: 您好,若您所在工作单位有委托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的,符合宁波市公安部门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办理落户。具体办理程序可咨询0574—87115546. 诸老师。
希望该回复能够给网友提供帮助。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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