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yz4204”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关于江北实验小学招满地段生后,其余名额如何分配的问题。市教育局下属江北区教育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这位网友,你好。我区2011年有关义务教育段学龄儿童入学规定,学龄儿童依据户籍和房产所在地确定入学学校,即学龄儿童及父母户籍在江北、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所有、父母户籍与学龄儿童在一起,并要求学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我区的招生规划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精神及学校施教区的学龄儿童数,结合学校接收能力,再考虑施教区的历史沿革和今后的区域规划等因素。目前,2012年(今年)的小学招生政策正在调研、制订中,完成后将尽快向社会公告,敬请关注。未尽事宜,欢迎拨打江北教育服务中心电话87668745。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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