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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复]问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事宜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4月12日 15:17

  近日,网友“姚江一叶”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的问题。网友说,这项收费,车主应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此,市发改委给予了回复:

  网友,你好。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9]56号)和《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制定的,该收费为列入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但制定收费标准是经过成本监审的。关于检测方法,在浙政发[2009]56号规定“对于轻型汽油车定期检测,在杭州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从2010年10月1日起,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等地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市)加快采用这一检测方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在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之前,各地必须采用双怠速法。

  对重型汽油车定期检测,统一采用双怠速法。对柴油车定期检测,采用自由加速烟度法。”所以,目前我市轻型汽车(总质量3.5吨以下)检测费为65元/辆次,重型汽油车(总质量3.5吨以上)20元/辆次,柴油车为20元/辆次,而舟山目前轻型汽车定期检测采用的是双怠速法,其收费标准与我市重型汽油车一致。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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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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