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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余姚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和低产田改造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3月30日 15:59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缓解发展要素制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日前,余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鼓励实施零增地技改和低产田改造促进亩产效益提升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项目界定、奖励资格条件、扶持政策、项目报批、申请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具体鼓励实施的项目分为三类:零增地技改项目、低产田改造项目和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实施零增地技改或低产田改造提升亩产效益的企业,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扶持政策为:1、零增地技改补助。零增地技改项目竣工并取得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后,按新增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补助。零增地技改项目竣工的当年或次年,若企业年亩产税收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0%以上的,给予其当年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5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低产田改造奖励。以上年全市工业企业平均亩产地方财政贡献(税收)的120%为基准,确定实施低产田改造企业的上年计算基数,对超过部分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5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取得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后,按新建标准厂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补助。4、经审定按要求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建设的生产用房在享受零增地技改补助的基础上,按建筑面积再增加每平方米10元的补助,并对其当年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给予6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对全市“十佳亩均效益示范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6、对结合设备更新,借助“外脑”实施“流程再造”、“精益生产”等管理咨询项目的企业给予咨询费50%的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举办重点规模企业负责人发展新兴产业战略规划、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培训。

  (余姚市国土局)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fabuting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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