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水利部决定在一条流域、一个省级区域和七个城市等三个层面开展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其中,确定我市为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七个城市之一,要求3年至5年内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试点,及时总结、评估,多种方式推广试点经验,切实为全面建设水利现代化起到树立标杆和率先示范作用。
宁波作为全国水利现代化城市试点之一,水利改革发展将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