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国土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发文,鄞州区高桥镇岐湖村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矿被授予省级“绿色矿山”称号,成为鄞州区首家省级绿色矿山。
该矿山根据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目标,投入资金约319万元,更新技术装备、落实环保指标、实施绿化工程,实现了矿山开采、选冶、运输等各环节清洁生产,粉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噪声、震动“五害”达标排放的要求。
创建后的矿山,矿容矿貌大大改观,生态环境大大改善,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吨耗资源经济效益从原来的3元提高到6元,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由1.57kg标煤/吨矿下降到0.858kg标煤/吨矿,矿区绿化覆盖率从零提高到95%。
鄞州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