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江东区是全国首批10个“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区之一。经过近两年的创建,通过坚持政府主导,着力提高服务的统筹性;坚持需求导向,着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坚持品牌引领,着力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工作基本就绪。
3月2日至3日,由中残联“两个体系”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凌晓光带队的首批全国“阳光家园”创建示范区评估验收考核组,对宁波市江东区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省残联陈玉国副理事长、宁波市残联胡望荣理事长参加汇报会,并作了讲话。江东区人民政府孙黎明区长参加汇报会并致欢迎词。
会上,考核组听取了江东区翁雪莲副区长关于我区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的工作报告,观看了介绍江东区残疾人托(安)养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题片。
随后,考核组领导查阅了江东区创建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并实地查看了江东区东柳阳光驿站日间照料机构和嘉和颐养院残疾人集中托养部,并与残疾人及其家属进行了座谈交流。
经过二天全面综合的评估,考核组对我市江东区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一致认为江东区委区政府对残疾人托(安)养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政策制度完善,服务机构运行规范,符合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的考核评估标准。
在评估验收情况反馈会上,凌晓光副主任对宁波市江东区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江东区的创建工作,纳入大局,定位准确,管理科学,服务专业,示范性强,实效明显,其创建经验值得在全国特别是值得在东、中部推广。对于下步工作,他指出:要充分发挥宁波市的区域优势,以创建为抓手,完善配套政策,深化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随后,翁雪莲副区长就下步江东区“阳光家园”如何在理念上再创新、制度上再完善、力度上再强化,逐步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及我区与先进地区之间发展的差距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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