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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回复]问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相关事宜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2月22日 09:52

  前日,网友“咨询专家”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自购公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如果可以,所需缴纳税费是否和普通二手房交易一样?昨日,市国土局和市住建委一同作出了回复,原帖如下:

  市国土局:

  咨询专家网友:您好!划拨土地可以不补交出让金进行交易,但在银行按揭过程中,如果银行另有需求的除外。因不同地段出让金不同,所以具体请到窗口咨询,补交出让金在驻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简称:2号窗口),地址:宁波市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阳光大厅)五楼。咨询电话:0574-87185561、87185516。

  市住建委: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市房产交易中心回复如下:一、房改房上市与普通存量房卖买有一定不同,需携带房产证、土地证、房改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落在转让房产上的所有成年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办理的必须出具同意上市转让的公证文书原件。房改房上市情况复杂多样,请拨打87300812,当面交流说明。二、契税与土地出让金问题请咨询契税、国土部门。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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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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