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网友“甬上浪子”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宁波能不能将闲置安置房变身为公租房?原帖如下:
宁波闲置安置房变身“公租房”事件曾经报道过,目前海南也对市民空置房征收空置税,宁波市民一些手上的第二套、第三套房子能否实施强征空置税,或者这些房子由政府组织进行出租登记管理,空置在那里有些浪费啊!这样也可以活跃宁波房产租赁市场、打压炒房团,对政府的回应,拭目以待!
昨日,市住建委发帖回复该网友:甬上浪子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市房产交易中心回复如下:(一)新的税种开征,由契税部门报批的,契税部门对新税种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二)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些房子如由政府组织强制进行出租登记管理,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所有权人的利益。不符合立法原则。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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