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建委受理了“半岛人”网友提出的关于二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的问题,他的原帖很简单:
本人有唯一一套商品房自住,现在打算出售,出售后再买另外一套的话,算不算第二套房?贷款的话利率要上调10%吗?
或许,其他网友也有相同的问题,但又不了解宁波的房贷市场现状,也想问个究竟,希望住建委能给这些网友指点迷津。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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