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掌握我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定于2012年第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情况摸底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各类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为劳务派遣机构)。摸底检查不包含实施劳务承包的保安、物业公司和从事建筑施工业务的劳务公司。
从现在开始至2月29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劳务派遣机构对照本通知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纠,并在自查期限内如实填写《劳务派遣机构情况自查报告书》,报辖区内人力社保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市属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3月1日至31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自分工范围内的检查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劳务派遣机构情况自查报告书》填报信息进行复核。
相关资料可以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表格下载路径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表格下载-劳动监察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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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