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针对上述规定,宁波网友对宁波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非常关注。昨日,“微笑在青春”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板块“问政·说事”上发帖:
“上午新闻说,从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而宁波出租车拒载也比较严重的,到时候能准时施行么?具体靠什么监督呢?会不会也像一些政策一样,变成一纸空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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