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totoo”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板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2011年11月24日早07:20左右,老婆驾车(紫色颐达,浙B-0630C)带着我和孩子去幼儿园,行驶到镇明路和中山西路的路口准备右转时,后方一辆白色伊兰特(浙B-3170C)强行变道超车,结果该车的右侧车门和我车的左侧车头刮蹭。双方损失都不大,本来以为挺简单的事故,明显对方全责,我就带着女儿先去幼儿园了。结果没过多久,老婆打电话来说,赶到现场的执勤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不服,又叫了另外一个交警,也不知道对方驾驶员怎么解释一番,变成我全责了。我老婆不服,这么简单的事故现场都没动过,怎么就说不清楚了,结果警察说要去海曙交警大队处理,车子都拖到停车场去。
下午陪老婆去海曙交警大队,2点填好的单子,对方驾驶员也来了,结果说交强险的单子没带,警察说你让保险公司传真传一下过来好了,这下让我见识到这位男士有多“极品”了。足足等了他将近2个小时,才晃晃悠悠的来了,也不知道到哪里去逛了。到了以后还反咬我一口,说是我的车子是从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车道,他避让不及才碰上的,碰到这样一个睁眼说瞎话的人,我也懒得和他费口舌。交警说,要看录像的话,调出来还要花段功夫让我们私了算了;如果我确实有错,我也认了,浪费大家功夫,何必呢。可是碰到这么个极品,就算最后打官司,也要把这口气争回来。作为一个男人,犯错不要紧,犯了不承认还耍无赖,这样的人还真不多见。我跟交警说,麻烦你们把录像调出来,好了通知我们,如果他还不肯认,我奉陪到底。回去的路上,老婆跟我说,要是他有关系最后判我们全责怎么办,我说没错就是没错,这种人就是欺负老实人,对付这种人就是要坚持原则。在此附上现场我拍摄的事故照片,等过几天有录像了我一并传上来。广大车友朋友,请大家评评理,到底谁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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