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刘学博)根据今年的市场价格走势和周边地区定价情况,我市确定每百斤晚粳稻(中等质量标准)收购价格为145元,价外补贴15元,大户收购环节直补5元。由此,农户实际出售价格为大户165元,比去年的147元提高了18元;一般农户160元,比去年的143元提高了17元。全市各县(市)、区参照这一价格水平并结合当地实际以及衔接毗邻的原则确定具体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