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提供原卡,就可用复制出来的新卡接收对方的短信、窃听对方的来电,对你所关心的手机号码进行全面了解,有需要请联系“1528741688,落款是小李”。你收到过类似的短信吗?你相信真的能够复制对方手机卡吗?其实,这只是一种骗术,民警为我们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1、“复制手机卡”背后的猫腻“您好,我们是某某科技公司,专业复制手机卡的。你想窃听你爱人或者别人的电话,只需要提供对方的手机号码,我们会帮你克隆一张和他一模一样的手机卡,他所有的通话和短信您都可以随时掌握,费用只需1800元。”当事主拨通电话后,骗子多数会做诸如此类的开场白。如若事主犹豫不决,骗子还会引用其所谓的专业术语进行劝说,并承诺可以在手机卡复制好后由事主测试满意再付款。
2、“障眼法”验货骗人一旦有事主“上钩”,就会接到自称是“送货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已经将电话卡复制并调试安装到专门的手机上。在向事主介绍手机的各项配置后,骗子多数会主动提出给事主“验货”,并用“任意显号软件”把显示号码修改成被复制的手机号打给事主。恰恰正是这种拙劣的“障眼法”骗取了部分事主的信任,成为整个诈骗过程的关键环节。为顺利骗取钱款,骗子还会编造出“送货人不收现金,需要事主先汇款并持汇款回单交易”等理由,令急于了解他人动向的事主一步步掉入陷阱。
3、步步利诱威逼当事主将事先谈好的钱款汇到骗子提供的账户后,“送货人”很快又会以需要事主购买“窃听专用手机”、“临时性风险保障金”等事由再次要求事主汇钱。如果遭到事主拒绝,骗子会威胁事主称若收不到钱,就将与事主多次通话的录音交给此卡的原机主。
部分事主因顾及到复制他人手机卡的行为曝光后会对自己不利,从而不得不将余款汇过去。当事主按照骗子的要求多次汇款又一直不见“送货人”的踪影后,便试图向所谓的上述某某科技公司投诉,接到“投诉电话”的骗子又摇身一变成为客户经理继续“忽悠”事主。在一系列的劝说与威胁后,部分事主不得不继续汇钱直到察觉被骗。警方提示:窃听他人隐私违法。通讯运营商表示单凭手机号码是无法实现手机卡复制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请广大市民自觉尊重他人隐私,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