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市级能繁母猪补贴资金440万元的下达,我市又一惠农政策落地。
今年8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精神,我市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明确实施目标、内容和程序,并按照农业部见猪、见人、见标、见榜“四见”要求规定,组织县、乡两级农业部门逐场逐户核查。经汇总核实,此次全市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数量总计10.49万头。能繁母猪每头财政补贴标准为100元,其中,象山、宁海和奉化等三县(市)由市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其他县(市)区由市财政负担20%,地方财政负担80%。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孙泽祥表示,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是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2008年我市首次实行能繁母猪补贴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养猪户的补栏积极性,对提高生猪出栏率、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起到了关键作用。农业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市生猪出栏量169.82万头,比2008年146.39万头的出栏量净增23.43万头,年均增长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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