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今年10月底前接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预验收,如通过的话12月底前向环保部提交正式验收申请,并在2012年6月前随时以最佳状态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考核涉及四大类指标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它是遵循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取得成效的典型,也是我国城市21世纪初期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
2001年,我市被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并在2006年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首次复查验收。
第二轮复查的内容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保建设和环境管理四大类指标,主要涉及污染减排,环境水、气、声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
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自2006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首次复查以来,近年来,我市不断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特别是在居民饮用水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到目前为止,我市城乡居民自来水厂原水全部来自优质水库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