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市出台的《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天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将进行重罚,其中对于无证倾倒建筑垃圾,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清运建筑垃圾门槛将更高
相对于旧的《宁波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办法》不但将清运建筑垃圾的门槛提高了很多,同时也更加细化,操作性更强。例如以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通过发放《建筑垃圾管理处置清运证》来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处置行为实施管理,而目前中心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有1000多辆,点多面广,监管力量无法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办法》实施后,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则将从车辆管理转向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的管理,对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的资格许可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有效期内,组织相关部门对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实行信用考核,并把信用考核结果作为延续许可有效期的依据。
《办法》还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在作业时,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倾废动态监管仪等监控设备,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的监管。对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的,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行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