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要》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工作任务等内容。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明确八项工作目标、实施十大专项行动、落实八项保障措施、完成120个项目任务”。
“八项工作目标”主要是围绕生态经济、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要实现的工作目标,细分为50多个子项目标。
“十大专项行动”重点部署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城镇、美丽乡村、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清洁海洋、森林宁波、绿色创建等。
“八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建立组织领导和综合考核体系、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完善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强化环境科技支撑、完善多元化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培育生态文明理念等。
“120个项目任务”是将十大专项行动和八项保障措施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为120个具体项目任务,使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宁波市环保局
2011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