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安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药品流通环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以“促进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为主题,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和药学技术服务情况;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日常监测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将按规定核减经营范围;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抗菌药物(既抗生素药品)属于处方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处方销售。消费者发现药店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96311”进行举报投诉。
宁波市药监局
2011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