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咖啡coffer”:昨天晚上7点半去上班,开到外滩肯德基那个四岔路口,一个交警走过来向我敬了个礼。我没有闯红灯,也没开错道,也没开大灯,他示意叫我停到旁边,原来是没系安全带。从家里到单位就7分钟时间,后来开了张单子,是口头警告,不知道这个要不要交罚款呢?
网友解答——
“riyaoo”:23种轻微违章,宁波市从2009年开始对第一次只警告(记录在案),不罚款,再犯就要罚款了。
其中就有在市区道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参与者首次发生轻微违法行为的,执勤交警应当向其提出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但一年内有第二次同一种轻微交通违法的,就应当给予处罚,不同的轻微违法行为不实行累加。”宁波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场处理与非现场处理应当分别实施,现场处理针对驾驶人,非现场处理针对机动车所有人,一年内的期限实行分别计算,两者不实行累加。
市公安交警称赞网友解释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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