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riyaoo”爆料:鄞州区惠风东路天童路口东口,往东50米左右,路两侧公交车站处均设置了停车位
《交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这样一设置,行人怎么上车?公交车怎么靠边?